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,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,根据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印发〈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及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<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>;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决定面向本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《东海县2022年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,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),《岗位表》可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查询、下载。
二、资格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(四)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五)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86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之间出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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